畜牧与饲料科学 ›› 2001, Vol. 22 ›› Issue (3): 40-40.doi: 10.12160/j.issn.1672-5190.2001.03.023
高二友[1] 景建国[1] 王鹏舞[1] 张海林[2] 左晓英[3]
摘要: 1959年11月1日,由农业部、卫生部、外贸部、商业部联合颁布的<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简称<四部规程>)已经运作41年了.从当时来看,<四部规程>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在检疫、检验以及染疫产品的处理、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保护人体的健康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及体制的变化,动物及其产品的流通方式呈多渠道、多层面的形态,但<检疫规程>始终未变.根据笔者的实际操作,以及<动物防疫法>的颁布实施,<四部规程>的滞后已严重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亟待修改和完善.现就笔者的一些认识,谈一谈如何改进<检疫规程>的有关问题.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