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与饲料科学 ›› 2013, Vol. 34 ›› Issue (7): 78-78.doi: 10.12160/j.issn.1672-5190.2013.07.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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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草原法律法规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杨柳   

  1.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农牧业局,内蒙古集宁区012000
  • 出版日期:2013-07-20 发布日期:2013-07-20
  • 通讯作者: 杨柳
  • 作者简介:杨柳(1972-),女,畜牧师,主要从事畜牧业生产技术的推广与执法工作.

  • Online:2013-07-20 Published:2013-07-20

摘要: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更加自觉地珍爱自然,更加积极地保护生态”,把生态建设融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五位一体”的要求,近年来,乌兰察布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生态保护的方针政策,草原管理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为建设“把内蒙古自治区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的示范区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找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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