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历史文献资料的整理分析,利用数理统计分析方法,对介休地区清代-民国时期旱灾的等级、年代序列变化、季节变化及成因进行了研究讨论。结果表明:介休地区清代-民国期间共记载72次旱灾,平均每4.3a发生1次。其中l级(轻度)旱灾29次,占旱灾总数的40.3%;2级(中度)旱灾14次,占19.4%;3级(大旱)旱灾13次,占18.1%;4级(特大早)旱灾16次,占22.2%。大旱灾及特大旱灾就占到了40.3%,而中度咀上旱灾比重达59.7%,超出旱灾总数的1/2,受灾严重。清代-民国旱灾呈现由多变少又变多的趋势,具有显著波动特征,清末-民国间旱灾频次明显高于中早期,是旱灾高发期且旱情严重。旱灾的主要诱因是降水量比正常年偏少,入地矛盾失调加剧了旱灾的频次与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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