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8年第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开始后,巴彦淖尔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维护妇女土地承包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妇女尤其是出嫁女土地承包权被侵害案件仍有发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保护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都做了规定,巴彦淖尔市各级政府认真领会《通知》精神并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随着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妇女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权益受侵害时,都会通过上访或通过诉诸法律寻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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